平台外卖员、快递员等年收入12万元以下人群基本无需纳税
搜狐财经·2025-09-30 15:54
新规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需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1] - 从事外卖、快递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无需报送收入信息,税负不会增加 [1]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借机向从业人员变相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4] 个人所得税影响 - 平台内从业人员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扣除20%费用和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后按3%-45%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 [2] - 新计税方式相比原方法扣除金额更高且适用预扣率更低,月收入6250元以下无需预扣税款 [3] - 年收入12万元以下从业人员在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3]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影响 - 从业人员自平台取得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4] - 新规取消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要求,进一步减轻平台从业人员税收负担 [4] 平台企业义务与监管 -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不得将涉税义务转嫁给从业人员或额外收费 [4] - 税务部门将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