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较大幅度提高吹哨人奖励标准,证监会、财政部征求意见
中国证券报·2025-09-30 20:36

政策修订核心 - 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修订形成《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完善举报制度,弘扬吹哨人文化,以适应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监管执法要求 [1] 奖励标准提升 - 奖励金额占案件罚没款金额的比例由1%提升至3% [1][2][4] -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提升至50万元 [1][2][4] - 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每案奖金上限从30万元、60万元统一提升至100万元 [1][2][4] - 可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金额门槛从1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 [2][4] 奖励条件与范围 - 将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纳入奖励范围 [2] - 符合条件的匿名吹哨人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吹哨人也可获得奖励 [2] - 明确吹哨人撤销、撤回线索或妨碍查处的不予奖励 [2] 办理流程与程序 - 明确吹哨人登记确认期限为3个月 [2][4] - 中国证监会根据案件数量、奖励测算和部门预算情况批量实施奖励,并公布拟奖励案件名单及安排 [4] - 奖励资金纳入中国证监会部门预算,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程序,一案一奖,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4] 吹哨人保护机制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因核实情况或实施奖励需使用身份信息时需履行登记手续 [6]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违法手段打击报复吹哨人,禁止以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干扰内部知情人员提供线索 [6] - 对打击报复吹哨人的发行人、上市公司等机构,按公司治理缺陷处理,合规风控人员参与则从重处理 [6] 监督问责机制 - 加强对举报线索处理履职不力的追责问责,对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等行为依法依规处分,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