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托管理债券募集资金被挪用时未能勤勉尽责,恒泰长财证券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北京商报·2025-09-30 22:06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因在债券受托管理业务中未勤勉尽责被安徽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1][3] - 处罚决定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于2025年09月30日发布[1][3] 违规行为具体内容 - 公司受托管理的债券"23淮控01"、"23淮控02"、"23淮控03"的募集资金被其发行人控股股东挪用[3] - 被挪用的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60%[3] - 公司未能及时获取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凭证和银行流水[3] - 公司未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持续监督义务,即未能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季度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约定一致[3] 违规法律依据 -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条和第六十条的规定[3] 监管措施与影响 - 安徽证监局决定对恒泰长财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3] - 此次违规行为及相关监管措施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