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托管理债券募集资金被挪用时未能勤勉尽责 恒泰长财证券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北京商报·2025-09-30 22:11
监管措施 - 安徽证监局对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1][3] - 监管措施决定书文号为〔2025〕15号[1] - 该行政监管措施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3] 违规事实 - 公司受托管理的债券"23淮控01"、"23淮控02"、"23淮控03"的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挪用[3] - 被挪用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60%[3] - 公司未勤勉尽责,未能及时获取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凭证和银行流水[3] - 公司未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即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监督并每季度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3] 违规依据 -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条和第六十条的规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