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仲裁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
经济日报·2025-10-01 06:05

仲裁行业宏观发展 - 截至2025年8月底全国依法设立285家仲裁委员会累计办理仲裁案件500多万件当事人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纠纷涉及金融电子商务建筑工程海事海商等多个领域 [1] - 新修订的仲裁法共八章96条比修订前增加了16条标志着行业制度建设和事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 [1] 涉外仲裁制度修订 - 拓宽涉外仲裁案件范围明确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运输海事纠纷以及其他涉外纠纷可以进行涉外仲裁与1994年仲裁法相比范围大幅扩张 [2] - 增设仲裁地制度明确规定以仲裁地作为仲裁程序适用法和司法管辖法院的确定依据 [2] - 支持仲裁机构加强与境外仲裁机构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仲裁规则的制定 [2] - 支持仲裁机构到境外设立业务机构开展仲裁活动同时允许境外仲裁机构在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外仲裁活动 [2] 司法支持与监督机制 - 缩短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由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缩短为3个月 [3] - 完善仲裁保全制度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当事人可在申请仲裁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3] - 完善仲裁庭调查取证制度明确仲裁庭可请求有关方面依法协助收集证据 [3] - 强化司法对涉外仲裁的支持和监督增设仲裁地制度和特别仲裁制度为当事人选择以中国为仲裁地解决跨境商事争议提供便利 [3] 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 司法部正在加紧筹备召开中国仲裁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 [3] - 中国仲裁协会主要职责包括制订示范仲裁规则加强行业自律监督服务仲裁机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