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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哨人奖励规则来了!证监会、财政部发文
证券时报·2025-10-01 09:03

制度修订核心内容 - 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完善举报制度并鼓励吹哨人文化 [1] - 制度名称从《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修订为《吹哨人奖励规定》,以更好体现吹哨人正义担当精神并符合国际惯例 [2] - 此次修订是响应市场各方希望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打击违法行为的呼吁,有奖举报条款已正式写入《证券法》和《期货和衍生品法》 [2] 奖励条件与标准 - 可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门槛从10万元人民币大幅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3] - 奖励金额占案件罚没款的比例从1%提升至3% [1][3] -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50万元人民币 [1][3] - 对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每案奖金上限从30万元、60万元人民币统一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1][3] - 按要求补充材料的匿名吹哨人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吹哨人,符合条件的也可获得奖励 [3] 奖励程序与吹哨人保护 - 设立专门机制优先核查和处理内部知情人提供的违法线索,线索处理单位可请内部知情人员协助调查 [4] - 吹哨人登记确认期限明确为3个月,奖励资金纳入证监会部门预算,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能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奖励程序 [4]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严格规范收集处理内部知情人员个人信息 [5] -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违法手段打击报复吹哨人,发行人、上市公司等相关机构打击报复吹哨人将视作公司治理缺陷依法处理 [5][6] 监督与问责机制 - 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加强对举报线索处理履职不力的追责问责 [6] - 线索处理单位工作人员对重大线索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影响查处工作的,将依法依规处分,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