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债权转让核心交易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将其对清单内债务人及担保人的主债权及相关全部权益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 - 债权转让协议编号为中长资(川)合字【2025】381号,转让基准日为2025年3月20日 [1][3] -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让方,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自公告日起向其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担保责任 [1] 交易参与方信息 - 债权出让方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 债权受让方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为刘信,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山南印中心2号楼101室 [1][3] 债务人及担保人责任 - 债务人及担保人需支付的款项包括利息、罚息、复利及其他债权,具体金额以合同、借据及司法文书为准 [3] - 若债务人、担保人发生更名、改制、停业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需代为履行义务 [3] - 担保人范围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及出质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