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外卖员等年收入12万元以下,基本无需纳税
搜狐财经·2025-10-03 12:17
新规实施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需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1] - 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无需纳税,则无需报送收入信息 [1] - 新规实施不会对外卖员等从业人员的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产生影响 [1]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新方法 - 对平台从业人员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扣除20%费用和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后,按3%-45%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 [1] - 与传统劳务报酬预缴方法(按次扣除800元或20%费用,适用20%-40%三级累进预扣率)相比,新方法扣除金额更高且预扣率更低 [2] - 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从业人员无需预扣税款,月收入高于6250元者预扣小额税款后,次年汇算还可申报享受多项扣除并申请退税 [2] - 年收入12万元以下从业人员在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2] - 累计预扣法已在工资薪金所得等领域广泛使用,此次适用于平台从业人员可大幅减轻其预扣预缴税款负担 [2] 增值税及其他规定 - 从业人员自平台取得的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不需再按次申报 [3] - 平台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不得将涉税义务转嫁给从业人员或额外收取费用 [3]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以保护从业人员权益并促进平台经济发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