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外卖员等年收入12万元以下,基本无需纳税
搜狐财经·2025-10-03 12:17
除个人所得税外,《公告》还细化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相关规定,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 取得的服务收入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不 需再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进一步减轻了平台从业人员的税收负担。 有一些从业人员担心平台在代扣代缴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或借此转嫁涉税义务增加其税收负担。对 此,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负责人表示,根据《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互联网平台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引导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依法合规享受税 收优惠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平台企业的涉税义务转嫁给平台内的从业人员,更不得以代 扣代缴为借口向从业人员额外收取费用。对于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切实 保护平台内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王观 《规定》实施后,为减轻平台内从业人员在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环节的负担,国家税务总局还专门制发 《规定》的配套公告,明确对包括外卖员、快递员等平台内从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 扣法来预扣预缴税款,即扣除20%的费用和每月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