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概述 - 案件涉及磐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毛某与姚某,利用FOF基金、私募基金实施操纵证券市场犯罪,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1] - 检察机关通过穿透式审查,粉碎了看似天衣无缝的资本迷局,最终对主犯毛某、姚某等人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 [1][7] 涉案主体与背景 - 两名主犯毛某(法律专业背景)和姚某(海归金融精英)自恃犯罪手法专业隐蔽,到案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 [1] - 涉案公司为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实控人通过母亲代持股份以隐匿身份 [2] 操纵市场手法 - 毛某和姚某动用磐某基金账户、私募产品账户、个人账户等共计55个账户,对代号"企鹅"的股票展开股权争夺战,并于2020年9月17日成功跻身该公司大股东之列 [2] - 为维系股价,二人在沈阳、大连、上海、杭州多地组建操盘团队,利用资金与持股优势,通过大量集中交易等手段操纵股价 [2] - 二人曾因违规增持分别被处以1500万元罚款,并提前销毁大量交易证据企图抹去犯罪痕迹 [3] 资金筹集链条 - 为筹集操纵股价所需的天量资金,毛某找到上海J公司和浙江T公司,在未取得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资质的情况下进行场外配资 [4] - 配资方利用其发行的FOF基金产品,投资至毛某、姚某实际控制的私募基金产品,这笔资金高达4.6亿元,名义上是FOF的合规投资,实质是场外配资 [4] - FOF基金层层嵌套的结构被用作配资的"隐身衣",使得资金最终流向在形式上模糊不清 [4] 案件侦办与判决 - 办案团队确立"全方位实质审查、全流程追赃挽损"的侦办思路,核心任务是"穿透"复杂金融产品结构和反侦查措施 [5][6] - 团队引入AI模型工具,对几十个G的电子数据进行整合梳理,穿透产品层、交易层和资金层,利用客观证据构建证明体系 [6][7] - 2024年9月2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判处毛某、姚某、白某某有期徒刑七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配资方人员李某、蒋某某等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 [7] - 毛某、姚某提出上诉,今年4月24日上海市高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7]
30亿元私募跑路”背后细节曝光,嫌疑人曾叫嚣“有本事就定我的罪”
 华夏时报·2025-10-03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