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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300091,原董事长获刑6年
中国基金报·2025-10-03 20:37

案件判决与处罚 - 公司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800万元[1][3] - 原董事长季伟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万元[1][3] - 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袁学礼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3] - 总经理助理兼时任董事许坤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3] - 监事兼财务部部长冒鑫鹏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60万元[3] 财务造假行为细节 - 公司在2017年至2022年期间连续6年财务造假其中有4年将亏损披露为盈利[6][8] - 造假手段包括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EPC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8] - 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8] 监管与法律追责 - 江苏证监局已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对公司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季伟处以200万元罚款[9] - 检察机关指控公司行为触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欺诈发行证券罪[6] - 南京中院已就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9] 行业监管趋势 - 此案成为监管部门实施民事行政刑事三位一体监管和处罚的典型案例[1] - 立体化追责旨在提升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