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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行链盟】新加坡证券交易所IPO保荐人职责及核心要点
搜狐财经·2025-10-07 00:52

SGX IPO保荐人法定职责框架 - 保荐人需根据新加坡《证券与期货法》及《上市规则》对发行人的适格性和信息披露完整性负法律责任,职责贯穿IPO全流程及上市后督导期 [2] - 发行前阶段核心职责包括尽职调查与合规审查 [2] - 上市后阶段核心职责包括持续督导与合规监督 [2] 发行前阶段核心职责 - 保荐人需对发行人开展充分且适当的尽职调查,覆盖业务、财务、法律、运营等全方位,确保符合SGX上市标准 [4] - 尽职调查具体包括评估业务模式可持续性、财务报表真实性、法律合规性以及公司治理有效性 [4] - 保荐人需确保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重点核查风险因素披露充分性、财务数据逻辑一致性 [4] - 保荐人需确认发行人满足SGX主板或凯利板的差异化上市资格要求 [4] 发行阶段核心职责 - 保荐人需协助发行人制定发行策略、路演安排及估值定价,以平衡融资需求与投资者合理回报 [4] - 若同时担任主承销商,需确保配售过程公平,避免操纵市场或向特定投资者倾斜 [4] - 保荐人需代表发行人与SGX、金管局等监管机构沟通,回复问询并推动审批流程 [4] 上市后持续督导义务 - 保荐人需承担至少3个完整财年的持续督导义务,凯利板可能延长至5年 [4] - 督导期内需监督发行人遵守上市规则,审核定期报告确保财务信息及时准确,关注公司治理变化及重大交易的合规性 [4] - 若发现发行人存在重大违规或信息披露缺失,保荐人需要求整改,甚至向SGX报告,严重时可建议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 [4] 保荐人独立性与利益冲突规避 - 保荐人需保持实质独立,不得与发行人存在可能影响判断的关联关系,如重大股权、业务合作或交叉任职 [3] - SGX要求保荐人对独立性进行公开声明,并在招股书中披露关联关系细节 [3] - 若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如同属一个金融集团,需采取隔离措施如设立独立团队,并向市场充分披露 [5] 保荐人专业能力与资源要求 - 保荐人必须是SGX认可的机构,如持牌券商、商业银行或专业金融机构,并具备丰富的IPO经验尤其是同行业案例 [6] - SGX会评估其团队的人员配置,如要求至少2名资深保荐代表人,并考察其历史项目表现及监管处罚记录 [6] - 保荐人需投入足够资源开展尽职调查,不能仅依赖发行人提供资料,必须通过第三方验证如律师、会计师、行业顾问 [6] 保荐人法律责任与风险承担 - 保荐人对招股书内容承担民事及刑事责任,若因尽职调查不充分导致投资者损失,可能面临集体诉讼、监管罚款最高可达营收的10%或100万新元,或市场禁入 [6] - 凯利板保荐人需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过失导致的索赔风险 [6] 凯利板与主板的差异化要求 - 主板更侧重成熟企业,保荐人职责相对标准化,督导期为3年 [6] - 凯利板针对高增长企业如科技、创新行业,保荐人需承担更主动的持续督导,如定期现场检查、业务指标跟踪,并可能要求发行人维持更高的流动性,如公众持股比例不低于2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