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导向与模式探索 - 国家拟构建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责任主体履行义务的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 [1] - 探索导向明确、路径清晰、投入持久、回报稳定的资源导向型可持续发展模式 [1] - 将矿山生态修复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1] 法律与监管框架 - 已将矿区生态修复内容纳入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及长江、黄河、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国家法律 [1] -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遵循“企业所有、满足需要、自提自用、政府监管”原则 [1] - 将加快制定《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等配套法规政策,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监管 [6] 财政资金投入与示范工程 - “十四五”以来,自然资源部协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47亿元,在重点区域部署实施49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2] - 2023年、2025年,通过竞争性评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9亿元,在黑龙江部署实施3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2] 政策激励与社会资本参与 - 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草局牵头起草政策措施,从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多方面释放政策红利 [2] - 贵州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允许修复工程新产生或遗留的土石料对外销售,收益用于本地区生态修复 [6] 技术标准与规范建设 - 发布实施《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等4项国家标准,以建立和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标准体系 [2] - 将进一步完善国家和地方技术标准体系,支持研发推广高陡边坡治理、岩质边坡土壤重构等关键技术 [7] 地方实践与成效 - 四川省宜宾市完成359个矿山排查,整治151宗生态修复基金未足额缴纳、修复不及时等问题矿权 [5] - 四川省广安市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修复面积9000余亩 [5] - 江西省九江市推进24座“十四五”重点矿山修复,预计年底前全面实现清零目标 [6] - 武汉江夏灵山矿区将废弃矿区打造为灵山花境公园,发展多元生态产业 [6] 基础性工作与调查 - 2024年7月,全国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在全国推开,为科学选择修复措施、盘活废弃土地奠定基础 [5]
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加快推进
第一财经·2025-10-07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