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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东莞生态环境罚款,可延期或分期缴纳
南方都市报·2025-10-09 12:00

根据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发布的《东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工作指引》(以下简 称《工作指引》),当事人存在"企业经营困难,已停工停产或一次性缴纳罚款后可能面临停工停产"等 四种情形之一,可以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不过,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已改正违法 行为。该《工作指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可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 存在四种情形之一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印发该《工作指引》,是为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惩教结合的作用,创 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效,深化助企惠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根据《工作指引》,当事人存在四种情形之一,可以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具体包括:家庭人均 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短期内无法改善经济状况;因遭受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家 庭经济负担过重,难以一次性缴纳罚款;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造成严重经 济损失,无法按时缴纳罚款;企业经营困难,已停工停产或一次性缴纳罚款后可能面临停工停产的。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已改正违法行为。 其中,申请延期缴纳罚款的,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申请分期缴纳罚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