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约3.39亿诉讼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判决结果 - 公司收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鲁07民终4337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为终审判决 [1] - 二审案件受理费1,286,247元由公司负担 [1] 案件背景与金额 - 案件源于2024年11月国恒公司诉恒天海龙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1] - 国恒公司的起诉金额约为33,881万元 [1] - 公司在一审判决后不服并提起上诉 [1]
案件判决结果 - 公司收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鲁07民终4337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为终审判决 [1] - 二审案件受理费1,286,247元由公司负担 [1] 案件背景与金额 - 案件源于2024年11月国恒公司诉恒天海龙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1] - 国恒公司的起诉金额约为33,881万元 [1] - 公司在一审判决后不服并提起上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