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妥善留存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资料等问题,鼎运资本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北京商报·2025-10-09 20:28

公司违规行为 - 未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1] - 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 [1] - 管理的基金投资层级不符合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的规定 [1] - 负责私募基金投资运作的人员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说明公司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1] - 未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及时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信息 [1] - 未妥善留存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相关资料 [1] 相关人员责任 - 杨东函实际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投资运作等工作 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未恪守相关行为规范 [1] - 麦伟彪实际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投资运作等工作 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未恪守相关行为规范 [1] 监管措施 - 深圳证监局对深圳前海鼎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2] - 深圳证监局对杨东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2] - 深圳证监局对麦伟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