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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持续推进
经济日报·2025-10-09 11:01

政策核心与目标 - 中国证监会修订并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进入收官阶段 [1] - 费率改革遵循“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的实施路径分阶段推进,旨在推动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1] - 本次销售费率改革的突出特点是降费力度大,通过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实实在在让利投资者 [1] 具体费率调整细节 - 股票型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8% [2] - 混合型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5% [2] - 债券型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上限由0.6%、0.8%调降至0.3% [2] - 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6%/年调降至0.4%/年,指数型和债券型基金由0.4%/年调降至0.2%/年,货币市场基金由0.25%调降至0.15%/年 [2] - 第三阶段基金销售费用改革预计整体降费约300亿元,降幅约为34% [2] - 费率改革三个阶段累计每年可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其中第一阶段让利约140亿元,第二阶段让利约68亿元 [2] 赎回费制度优化 - 优化赎回安排,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取代原有部分归销售机构的制度,引导销售机构由赚取“流量”收入向赚取“保有”收入转变 [3] - 统一赎回费收取标准,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有效抑制“赎旧买新”等非理性行为 [3][4] 对行业与市场的影响 - 降费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权益类基金发展,增加长期获利的可能性,提升客户获得感 [3] - 降费或令公众对权益类公募基金的投资意愿增加,公募基金持仓占比的提升有助于巩固A股市场回稳向好势头 [3] - 政策鼓励销售机构提升个人客户服务能力,对个人客户的销售保有量维持50%的客户维护费比例不变 [4] - 政策推动行业机构更加重视投资者回报、专注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有助于促进中长期资金入市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