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534万元减少到300万元 金城医药实控人拟被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告知书核心内容 -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叶青于9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重新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 - 因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行为 赵叶青 王震 刘峰三人被处以300万元罚款 其中赵叶青承担150万元 王震承担120万元 刘峰承担30万元 [2] - 中国证监会对赵叶青采取4年市场禁入措施 对王震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3] 处罚措施细节与变更 - 禁入期间 赵叶青与王震不得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原上市公司董监高职务 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监高职务 [3] - 此次重新下发的告知书拟行政处罚金额由3月版本的1534万元减少到300万元 [3] - 针对此次重新下发的告知书 赵叶青将再次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进行陈述 申辩和听证 [3] 公司经营状况声明 - 公司公告表示 此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涉主体为赵叶青个人 与公司日常经营无关 [3]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