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财产保险公司优化非车险业务考核机制,规范产品开发使用,强化保险费率管理 [1] - 监管规定将“报行合一”(即保险公司实际执行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需与备案材料保持一致)全面延伸至非车险领域 [1] - 相关规定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农业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 非车险业务行业背景 - 非车险业务在财产险总保费中占比从2019年的37.1%攀升至2024年的47.4%,贡献接近半数财险保费规模 [2] - 行业存在承保亏损问题,主要原因被指为销售过程中通过差异化降低费率、提高手续费率,脱离了保险定价的大数法则 [2] - 监管政策旨在推动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经营理念由追求规模速度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 [2] 具体监管要求 - 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合理降低保费规模、业务增速、市场份额的考核权重,提高合规经营、质量效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考核权重 [2] - 不得设置与所提供服务不符的高额费用,主险精算报告和附加险备案材料需明确列示预定附加费率、平均手续费率和逐单手续费率上限 [3] - 严禁通过特别约定、批单、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实质改变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责任,或通过违规拆分保险标的等形式变相调整保险费率 [3] - 保险中介机构需设置与所提供服务价值相匹配的手续费水平,严禁账外经营,财产保险公司不得通过虚列费用等方式变相突破报备手续费率上限 [3] 政策执行与后续安排 - 对于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条款费率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金融监管总局各级派出机构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4] - 金融监管总局下一步将指导派出机构和财产保险公司落实政策,推进非车险监管要求落地见效 [4]
非车险“报行合一”新规11月起实施 严格执行经备案条款和费率,不得虚列费用变相突破手续费率上限
证券时报·2025-10-11 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