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车险业务“报行合一”新规核心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旨在解决非车险领域经营不规范、非理性竞争等问题 [1] - “报行合一”指保险公司应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确保备案内容与实际经营行为完全一致 [1] - 新规是对非车险监管政策的全面梳理和系统优化,旨在引导理性竞争,促进非车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3] 监管要求与业务方向 - 财产保险公司应降低对保费规模、业务增速、市场份额的考核权重,提高对合规经营、质量效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考核要求 [1] - 行业需结合市场承载能力和自身发展基础,合理规划非车险业务,加快由追求规模、速度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 [1] - 监管机构将指导派出机构和公司落实政策,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并实现非车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3] 费率与产品管理规范 - 财产保险公司需遵循公平、合理、充足原则科学厘定费率,合理设置预定附加费率和手续费率,不得设置与所提供服务不符的高额费用 [2] - 主险精算报告和附加险备案材料需明确列示预定附加费率、平均手续费率和逐单手续费率上限 [2] - 公司需建立费率定期回溯和动态调整机制,当精算假设与实际经营偏差过大时,应及时调整并重新备案,必要时先行停售相关产品 [2] 条款执行与中介管理 - 财产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通过特别约定、批单、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实质改变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责任 [2] - 禁止通过违规拆分保险标的、保险金额、更改被保险人属性或标的使用性质、调整免赔额(率)等形式变相调整保险费率 [2] - 财产保险公司需履行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管理责任,不得委托不具备合法资质的机构销售保险或向其支付手续费 [2] - 保险中介机构应配合执行监管要求,设置与所提供服务价值相匹配的手续费水平,真实核算收支,严禁账外经营 [2]
非车险业务将于11月1日起实施“报行合一”
中国证券报·2025-10-11 0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