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绿色转型的战略意义 - 气候治理与海洋治理密切关联,海洋经济绿色转型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路径 [1] - 广东省作为海洋经济大省,2024年海洋生产总值突破2万亿元,连续30年位居全国首位 [1] - 广东省海上风电等新能源产业产值规模达1.1万亿元,通过蓝绿统筹实现向蓝减碳、向绿兴海的高质量发展 [1] 海洋能源技术创新与发展 - 广东将海洋视为立体能源库,依托海上风力、光照和深海能源优势进行技术创新 [2] - 2024年广东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1251万千瓦,位居全国第一 [2] - 2025年世界首个应用±500千伏柔性直流输电技术的海上风电项目开工建设,形成集研发、制造、安装、运维、检测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 [2] - 探索海域分层立体利用,建设珠海伏羲一号平台,发展海上风电+深海养殖+生态增益+休闲旅游的风渔融合模式,并计划搭载海上绿电制氢设备 [2] - 建设海洋能源技术重点实验室(红海湾实验室),创新可再生能源孤网海水直接制氢模式 [2] - 2001年在汕尾建设我国首个并网波浪能发电示范项目,2023年全球首台兆瓦级漂浮式波浪能发电装置南鲲号在珠海试运行 [2] - 2023年6月我国首个海上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项目投用,每年二氧化碳封存量超4000万立方米,2025年5月新增二氧化碳利用项目实现以碳驱油、以油固碳的循环利用 [2] 海洋碳汇(蓝碳)的开发与交易 - 广东将积极发展蓝碳列入全面建设海洋强省意见,探索蓝碳碳汇产品开发交易 [3] - 在方法学制定方面,2023年深圳发布全国首个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为目的的《红树林保护项目碳汇方法学》 [3] - 在项目交易方面,2021年广东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成为全国首个蓝碳碳汇项目,也是首个符合VCS和CCB标准的红树林碳汇项目 [3] - 2023年9月深圳成交全国首单红树林保护碳汇,2024年7月惠东县红树林造林碳汇项目成为国内总量最大、数额最高的红树林碳汇交易项目 [3] - 研究制定《广东省红树林碳汇开发权交易规则(试行)》,并通过《湛江市红树林湿地保护条例》和《珠海经济特区红树林保护条例》将红树林碳汇项目开发纳入法律,珠海法院打造蓝碳+司法实现替代性生态修复 [3] - 2024年国际红树林中心落户深圳,成为全球首个红树林保护交流合作中心 [3] 政策与金融支持体系 - 2025年5月28日通过《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为海洋能源和海洋碳汇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4] - 条例提出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探索漂浮式海上风电项目开发,鼓励海上风电向深远海拓展,并探索推进海洋生态系统碳汇价值转化 [4] - 2022年5月粤港澳大湾区首单蓝色债券发行,用于支持中国沿海海域海上风电项目 [4] - 2023年9月平安财险在深圳设立全国首单红树林碳汇指数保险 [4] 未来展望与增长点 - 广东通过系统推进能源技术创新、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及金融与政策创新,构建起蓝绿统筹的发展新范式 [4] - 海洋能源产业、海洋碳汇保护修复等将成为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长点 [4] - 相关方应主动借鉴国际经验,制定推广海上风电并网标准、海洋碳汇核算方法等规则,加快海洋领域技术研发,将蓝绿统筹作为经济增长的推动器 [4]
向蓝减碳:海洋经济绿色转型助力广东高质量发展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0-11 0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