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考核机制 加强费率管理——非车险业务将于11月1日起实施“报行合一”
中国证券报·2025-10-11 07:04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非车险业务“报行合一”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 - “报行合一”要求保险公司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确保备案内容与实际经营完全一致 [1] - 政策旨在解决非车险领域经营不规范、非理性竞争等问题,引导行业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 [1] 非车险业务定义与范围 - 非车险业务指机动车辆保险以外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 [1] - 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 公司考核与发展导向 - 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合理降低保费规模、业务增速、市场份额的考核要求 [1] - 要求有效提高合规经营、质量效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考核权重 [1] - 公司应结合市场承载能力和自身发展基础,合理规划非车险业务发展 [1] 费率与产品管理要求 - 要求财产保险公司遵循公平、合理、充足原则科学厘定保险费率,合理设置预定附加费率和手续费率水平 [2] - 不得设置与所提供服务不符的高额费用 [2] - 主险精算报告和附加险备案材料需明确列示预定附加费率、平均手续费率和逐单手续费率上限 [2] - 公司应建立费率定期回溯和动态调整机制,精算假设与实际偏差过大时需及时调整并重新备案,必要时先行停售相关产品 [2] 条款执行与业务操作规范 - 要求财产保险公司持续加强主险和附加险条款费率的规范使用,严格执行经备案的条款费率 [2] - 禁止通过特别约定、批单、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实质改变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责任 [2] - 禁止通过违规拆分保险标的、拆分保险金额、更改被保险人属性、更改标的使用性质、提高或降低免赔额(率)等形式变相调整保险费率 [2] 保险中介机构管理 - 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履行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管理责任,不得委托不具备合法资质的机构从事销售活动,不得向其支付手续费 [2] - 要求保险中介机构配合财产保险公司执行监管要求,设置与所提供服务价值相匹配的手续费水平 [2] - 要求保险中介机构真实、合理核算各项收入支出,严禁账外经营 [2] 政策目标与后续安排 - 监管总局表示该通知是对非车险监管政策的全面梳理和系统优化,旨在引导理性竞争,促进非车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3] - 政策目标是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提供更加充分有效的保险保障 [3] - 下一步将指导各派出机构和财产保险公司做好政策落实,稳步推进监管要求落地见效,更好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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