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审判40年,广东司法如何护航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
南方都市报·2025-10-11 14:29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海事审判已发展40年 广东法院通过现代化海事司法实践 服务保障海洋强国建设 并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2] 广东海洋经济地位与司法护航举措 - 广东海岸线全国最长 2024年海洋生产总值突破2万亿元 连续30年居全国首位[2] - 广东高规格召开海洋经济工作会议 施行高质量发展条例 法院同步制定司法服务保障意见 护航打造“海上新广东”[2] - 广东外向型经济发达 海事纠纷中涉外案件占比达三分之一 法院通过公正审理获得国际认可 例如“天使力量”轮案获希腊代表团致谢[2] - 广州海事法院审理外籍船舶在霍尔木兹海峡碰撞案 损失近2亿元 当事人选择中国法院管辖并适用中国法律 推动了中国法域外适用[2] 应对新业态与新质生产力的司法挑战 - 作为第一外贸大省 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带来物流纠纷攀升 广东法院通过调研、制定裁判指引、发布多语白皮书及示范合同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 推动产业升级[3] - 新质生产力如海上风电、深海养殖平台等带来法律定性新挑战 关系船舶优先权、赔偿责任限制等制度的适用 广东法院建立专项管理机制并审慎研判[3] - 在“湾区横州号”智能养殖平台案中 首次明确平台法律属性及拖航与救助性质 并发布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专题典型案例 为新兴产业树立规则[3] 平衡海洋开发与保护的司法实践 - 广东法院坚持陆海统筹 2024年化解围填海、非法养殖、码头建设等纠纷102件 助力盘活海洋资源[4] - 发布全国首份珊瑚礁司法保护令和涉海砂案件审判白皮书 打造海洋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机制 海事法院试点审理刑事案件[4] - 深化府院联动 建立“法院判执+检察监督+行政监管”机制 在基和公司公益诉讼案中创新采用“劳务代偿”与“异地修复”替代执行[4] - 牵头建立全国首个横跨粤闽桂琼四省的红树林联动保护机制 实现跨域共治[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