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目标 - 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带动作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重点产业集群建设,为大连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注入金融活水[1] - 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是贯彻国家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精神的关键实践[1] 投资领域与方向 - 围绕大连10个重点产业集群,推动“一产业集群一子基金”覆盖[1] - 细化制定基金重点投资领域清单并动态调整,确保资金投向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技术攻关及重点项目[1] - 布局产业链关键环节与延链补链强链项目[1] 资金支持与出资比例 - 市级母基金对天使类、创业投资类子基金出资上限分别从40%、30%提高至50%、40%[2] - 市区联合出资上限分别提升至60%、50%[2] - 对重点产业集群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子基金,市级母基金出资比例可再提高[2] - 省级基金参与组建的在连子基金,省市区联合出资不再设置上限[2] 基金期限与资本耐心 - 针对科技创新项目投资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将天使类和创业投资类子基金存续期最长延至15年[2] - 为科技型企业全周期发展提供稳定资金保障,培育“耐心”资本[2] 投资服务与生态构建 - 吸引社会资本开展拟上市企业直投,以培育优质企业上市[2] - 引进顶尖机构、鼓励本地机构担任子基金管理人,并配备市区两级服务秘书[2] - 优化返投计算口径,投资企业成长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或实现上市的,在返投计算中予以支持[2] - 引导子基金管理人从“完成返投任务”转向“培育本地优质企业”[2] - 通过完善项目库,推动本地高校、科研院所等发掘投资项目,促进基金投资项目落地[2] 产融协同与对接机制 - 常态化举办基金对接活动,以“基金+贷款+担保+保险”模式加大企业扶持[3] - 推动基金管理人建立与在连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创业孵化基地等合作对接机制[3] - 提升政府投资基金对市内科创项目的覆盖面和渗透率[3] - 强化国家、省、市、区四级联动机制,推动各级基金在连落地子基金[3] 风险防控与激励机制 - 强化政府投资基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将子基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后续出资和激励的核心依据[3] - 最高可给予政府投资基金超额收益的100%奖励[3] - 加强对子基金投向、运作及财务等情况的监督,确保政府投资基金规范高效运行[3] - 探索建立容错机制,容忍正常投资风险[3]
大连市:出台“连十条”,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注入金融活水
中国发展网·2025-10-11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