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铁拳”行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中国食品网·2025-10-11 17:40

案件概述 - 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9月16日集中公布了三起针对旅游纪念品市场的虚假宣传行政处罚案件 [1][2][3] 案件一:乔某销售彩色菩提果虚假宣传案 - 涉案当事人乔某在销售彩色菩提果时,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及证明文件,也无法确认商品是否为天然果实及真实产地 [1] - 乔某以“天然彩色菩提”、虚构产地、“精品菩提”等说辞误导游客购买,涉案金额为2800元,违法所得为800元 [1] - 监管部门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800元,并处警告和8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 案件二:达某销售工艺品蜜蜡虚假宣传案 - 涉案当事人达某购进人工合成蜜蜡,却以“天然蜜蜡”进行虚假宣传销售,误导消费者 [2] - 该案涉案金额为5000元,违法所得为430元 [2] - 监管部门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430元,并处警告和43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 案件三:万某销售五彩菩提果虚假宣传案 - 涉案当事人万某在销售五彩菩提果时,同样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及证明文件,也无法确认商品是否为天然果实及真实产地 [3] - 万某以“天然彩色菩提”、虚构产地、“精品菩提”等说辞误导游客购买,涉案金额为1400元,违法所得为200元 [3] - 监管部门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200元,并处警告和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 违法行为与处罚依据 - 三起案件当事人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1][2][3] - 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了行政处罚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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