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点合作”到“总对总协同”:农信改革赋能区域金融的深层逻辑
证券日报·2025-10-11 21:57

合作模式转变 - 省级农信机构与国有大行的合作从过往以省级分行为主要对接方,转变为与国有大行总部层面直接建立战略合作,即“总对总”合作 [1] - 这种合作模式的转变是农信机构改革成效的直观体现,为深化农信改革、提升服务能力开拓了新路径 [1] 改革驱动因素 - 各省陆续组建省级农商银行或农商联合银行,使农信系统形成“一盘棋”格局,统一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了决策效率 [1] - 集中化的资源调度增强了省级农信机构的抗风险能力,专业化的服务体系更精准契合区域产业需求 [1] - 改革带来的“质变”让省级农信机构具备了与国有大行开展“总对总”合作的底气 [1] 协同互补效应 - 国有大行在国际化布局、综合化服务、金融科技研发方面的优势,与省级农信机构深耕地方市场、熟悉区域产业特征的特点形成精准互补 [2] - 双方合作可围绕地方发展核心任务,将国有大行的科技金融、产业金融、跨境金融等资源与省级农信机构的基层网点网络、本土客群服务经验深度融合 [2] 合作价值与目标 - “银银协同”旨在破解区域发展中金融服务覆盖不足、资源配置不均衡等痛点 [2] - 省级农信机构可在合作中学习国有大行的先进风险管理体系、数字化运营模式与产品创新思路,实现服务能力的“再升级” [2] - 合作模式是从“框架协议”走向“落地实效”,需围绕区域发展重点领域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 [3] 未来发展方向 - 省级农信机构需借助与国有大行的合作,在金融科技领域完善数字化服务体系,在风险管理领域提升应对复杂市场环境的能力 [3] - 省级农信机构应在合作中保持“立足地方、服务基层”的定位,避免同质化发展,实现“国有大行引领、地方银行深耕”的协同效应 [3] - 未来合作将更聚焦于服务乡村振兴、支持区域产业升级、助力国家重大战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