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 天安财险公告其2015年发行的53亿元资本补充债券(15天安财险债)预计无法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日还本付息 [1][3] - 违约原因为公司不能确保在偿付债券本息后,其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有能力清偿其他负债 [1][3] 债券具体信息 - 15天安财险债发行于2015年9月29日,发行规模为53亿元,期限10年 [3] - 债券采用分段式计息,前5年票面利率为5.97%,后5年利率因发行人未行使赎回权调整为6.97% [3] - 根据发行条款,公司偿付本息的前提是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3] - 该债券在2016年至2019年均按期付息,2020年公司被接管后,债券采取计息挂账方式处理 [3] 公司偿付能力与风险处置 - 天安财险自2020年第二季度起暂停披露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1] - 公司最近披露的偿付能力数据为2019年四季度末,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85.59%和236.99% [1] - 2020年7月,原银保监会对天安财险实施接管 [3] - 公司风险处置采取新设承接+破产模式,其保险业务已于2024年由新成立的申能财险受让 [8] - 2025年6月,天安财险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吊销保险业务许可证 [8] 潜在解决方案 - 业内分析指出,后续解决方案可能包括债务重组展期兑付或资本债全额减记 [4] - 2020年包商银行曾对65亿元二级资本债进行全额减记,为国内银行首例 [4] - 资本补充债券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普通负债之后,先于股权资本,发行人破产清算时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全部本息 [4] 行业影响与市场意义 - 此次事件是保险业首例债券违约案例,标志着行业刚性兑付被打破 [1][6] - 事件反映了中国金融市场推进风险定价市场化的趋势 [1] - 短期可能冲击市场情绪,导致信用利差走阔,但由于体量小、系统重要性低,风险外溢有限 [7] - 投资者需重新评估金融机构尤其是保险机构发行的资本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市场定价将更精细化 [6] 投资者启示与风险特征 - 保险资本补充债券持有人主要为机构投资者,对个人投资者影响有限,但可能影响相关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稳定 [8] - 投资保险资本债应优先选择国资控股、偿付能力充足、传统保障型业务占比高的发行人 [8] - 对存量债券可按剩余期限小于1年、赎回权临近双维度设置止损,若利差大于400基点且基本面恶化,应考虑折价出清 [8] 关联案例与行业背景 - 与天安财险同一批被接管的天安人寿,其2015年12月发行的2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将于2025年12月到期,目前处于风险处置期间,暂缓支付利息 [8] - 2023年10月,监管机构同意中汇人寿受让天安人寿的保险业务及相应资产负债,并要求其维护消费者和债权人权益 [9] - 历史上保险债未赎回的发行主体通常为两类:经营状况不佳导致偿付能力下滑的公司,以及被监管接管的公司 [7]
见证历史!知名保险公司53亿元巨债,官宣违约!业内:撕开行业刚兑面纱
每日经济新闻·2025-10-11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