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资本补充债券(15天安财险债)预计无法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日还本付息 [1] - 此次违约是中国保险业首例债券违约案例 [1][3] 违约原因与条款依据 - 违约直接原因是公司不能确保在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后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有能力清偿其他负债 [1][3] - 根据债券发行公告,偿付本息的前提条件是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3] - 公司自2020年第二季度起已暂停披露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截至2019年第四季度末,其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85.59%和236.99% [1] - 该债券发行于2015年9月29日,发行规模为53亿元人民币,期限10年,票面利率前5年为5.97%,后5年为6.97% [3] - 2020年9月,公司宣布不行使该债券的赎回选择权,此后债券利息采取计息挂账方式处理 [3] 公司风险处置进展 - 天安财险于2020年7月被原银保监会实施接管 [3] - 公司风险处置采取新设承接加破产模式,其保险业务已于2024年由新成立的申能财险受让 [6] - 申能财险于2024年1月成立,同年5月开业,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人民币 [7] - 天安财险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已于2025年6月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吊销保险业务许可证 [7] - 公司已与债券持有人开展沟通,并将在后续风险处置工作中对该债券统筹安排 [3] 行业影响与市场启示 - 此次事件标志着中国保险业债券刚性兑付被打破,反映了金融市场推进风险定价市场化的趋势 [1][6] - 事件可能短期冲击市场情绪,导致信用利差走阔,但由于违约债券体量小且发行主体系统重要性低,风险外溢有限 [6] - 投资者需重新评估金融机构特别是保险机构发行的资本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市场定价将趋于精细化 [6] - 历史上保险债未赎回的发行主体主要为两类:经营状况不佳导致偿付能力下滑的保险公司、被监管接管的保险公司 [6] 潜在解决方案与同类案例 - 潜在解决方案可能包括债务重组展期兑付或资本债全额减记 [4] - 2020年,包商银行曾对65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进行全额减记,为本金一笔勾销 [4] - 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券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普通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发行人若破产清算,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全部或部分本金和利息 [4] - 与天安财险同期被接管的天安人寿,其于2015年12月发行的2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将于2025年12月到期,目前处于风险处置期间,暂缓支付利息,其保险业务已于2023年10月由中汇人寿受让 [7]
见证历史!知名保险公司53亿元巨债官宣违约!业内:撕开行业刚兑面纱
每日经济新闻·2025-10-12 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