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管理办法,2025年12月18日起施行
海南日报·2025-10-12 07:46
我省出台管理办法,2025年12月18日起施行 进一步规范自贸港渔船、渔民、渔获进出管理 海南日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慧)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渔 船、渔民、渔获进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将从2025年12月18日 起施行,进一步规范自贸港渔船、渔民、渔获的进出管理。 《办法》共六章,三十条,旨在规范渔船、渔民、渔获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行为。针对各种类型 渔船的管理范围,以及农业农村、公安机关海岸、海关、海警、海事、海洋和渔业监察、综合行政执法 等职能部门职责进行明确。 《办法》针对渔船、渔民进出岛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包括渔船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无线电通信、船舶 定位识别等装置;随渔船出海的工作人员均需持有渔业船员证书,搭乘休闲渔船参与休闲渔业活动的游 客在船期间按规定穿戴救生设备,携带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办法》还明确渔船禁止载运与所批准从事的渔业活动无关的物品。禁止在我省机动渔船底拖网禁 渔区线向陆地一侧海域转载渔获。鼓励渔获交易双方均建立溯源台账。海洋捕捞辅助船应当建立所载货 物信息以及进货、消耗或销售记录制度,依法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