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海南日报·2025-10-12 07:53
法规概述 - 《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同时废止《海南省旅游条例》 [2] - 条例共设9章68条 涵盖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 旅游发展与促进 旅游开放与国际化 旅游经营与权益保护 旅游安全与应急处置 行业监督管理等方面 [2] 旅游开放与国际化政策 - 专设“旅游开放与国际化”章节 实施一系列高标准开放政策以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 [2] - 逐步放宽或取消外商投资旅游业限制 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 外商独资企业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2] - 允许设立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 吸引更多国际资本参与海南旅游业发展 [2] - 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 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免税购物目的地 [2] - 推动邮轮游艇旅游开放创新 建设邮轮母港 开发国际邮轮路线 发展国际邮轮业务 [2] - 按照国家规定实施更大范围旅游免签入境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实施旅游免签入境 [2] 旅游新业态与新模式培育 - 鼓励发展夜间经济 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培育引进各类夜间消费业态 [3] - 丰富夜间旅文体产品供给 推动商场 餐饮 文化场所延长营业时间 [3] - 允许在重点旅游区内设置通宵营业酒吧和娱乐演艺场所 [3] 条例影响与目标 - 条例出台有利于扩大旅游消费领域开放 促进新业态发展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释放消费潜力 [3] - 为将海南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