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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拉卡拉江苏分公司被罚没超30万元

处罚事件概述 -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于10月9日公示行政处罚,拉卡拉支付江苏分公司因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61423.7元并罚款25万元 [1] - 同日,南京市市民卡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被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8.5万元 [1] -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于10月9日公布处罚,天津城市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3万元 [2] 拉卡拉支付公司信息 - 拉卡拉支付江苏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2日,负责人为陈飞,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1] - 总公司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董事长为孙陶然,于2019年4月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300773 [1] - 公司近期股东结构变动,联想控股和孙浩然分别减持股份,持股比例分别降至23.97%和0%,但公司强调变动不影响治理结构和控制权 [1] - 公司进行资产调整,拟转让三家全资子公司股权,涉及关联交易 [1] 业务定义 - 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指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为特约商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 [1] - 预付卡是指从事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