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南拟出台安居房管理办法
海南日报·2025-10-13 10:02

政策核心内容 - 海南省拟出台新规对安居房的规划、建设、配售及产权管理进行规范 [2] - 安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 购房满5年后可申请上市交易或取得100%完全产权 [1][3] - 安居房售价设定上限 不高于上一年度当地商品住房均价的60% [3] 建设与规划原则 - 坚持“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原则 要求市县制定年度建设计划 [2] - 对开工新项目设定门槛 已销售套数占已开工套数比例低于85%的市县原则上不得新开工 [2] - 允许利用符合规划的存量建设用地 包括划拨住宅用地及非住宅用地转变用途后建设安居房 [4] 申请与配售条件 - 细化了本省户籍居民、引进人才及非本省户籍家庭的申购条件和禁止情形 [2] - 赋予市县政府调整申购主体和条件的权限 以适应地方住房保障和人才引进需求 [2] 产权与流转管理 - 购房初期实行封闭流转管理 5年内转让需向住房保障机构申请并由其优先购买 [3] - 购房人签订合同满5年后 可补缴价款将住房性质转变为市场化商品住房 [3] - 初始产权份额为承购人70% 政府持有30%并由住房保障机构代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