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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夫妻可互查财产,这些地方也已立法明确夫妻财产知情权
第一财经·2025-10-13 19:46

立法动态与核心内容 - 广东省通过新规,自2026年1月1日起允许夫妻一方持有效证件查询另一方名下不动产、车辆等财产状况[1] - 此前已有河北省、江苏省、福建省以及广州市、珠海市、青岛市、济南市等地级市出台类似地方法规,允许夫妻互查财产[1][2] - 福建省于2024年6月起实施的条例明确妇女可持证件查询配偶财产状况[2] 立法背景与目的 - 现行国家法律如《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虽有配偶财产知情权的法律依据,但未对其明确定义,实践中易因财产隐匿、转移导致利益受损[3] - 地方立法先行先试旨在预防和纠正夫妻共同财产被隐匿、转移等问题[1] - 2010年6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是早期探索之一,允许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2] 实践挑战与未来方向 - 地方性法规存在位阶低、适用范围受限、欠缺配套制度、各地细则差异等实践难题,影响效果保障[3] - 专家建议在国家法律层面规定夫妻财产知情权,制定统一查询标准,并出台更具操作性的规定[3] - 2022年全国两会上有提案建议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增加“夫妻财产知情权”条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