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夫妻可互查财产 这些地方也已立法明确夫妻财产知情权
第一财经·2025-10-13 19:52
立法进展与地域覆盖 - 广东省通过新规,自2026年1月1日起允许夫妻一方持有效证件查询另一方名下不动产及车辆等财产状况[1] - 在广东省之前,已有河北省、江苏省、福建省出台了省级类似法规,广州市、珠海市、青岛市、济南市等地级市也进行了立法先试[1] - 广州市早在2010年6月1日就已施行相关规定,允许查询工商、房地产、车辆等部门的财产信息,其后青岛市、珠海市、济南市也公布了类似规定[2] 法规内容与执行细节 - 河北省2017年条例规定夫妻一方有权查询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股权、不动产、车辆等夫妻共同财产,有关部门应提供书面查询结果[2] - 江苏省2018年条例规定有关登记机构和管理单位应依法提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财产信息[2] - 福建省2024年6月起实施的条例明确妇女可持证件向房地产、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出具材料[2] 立法背景与现存挑战 - 国家层面法律如《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虽有配偶财产知情权的法律依据,但未对夫妻财产知情权进行明确定义[3] - 实践中,若未进入离婚诉讼,夫妻一方询问财产可能遭拒绝,并可能因隐匿、转移财产行为而利益受损[3] - 地方性法规面临位阶低、适用范围受限、欠缺配套制度、各地细则差异等难题,使得实践效果难以保障[3] 未来方向与专家建议 - 专家指出应在国家法律层面规定夫妻财产知情权,并制定统一的查询标准[3] - 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出台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例如明确知情权的行使主体为合法夫妻双方[3] - 2022年全国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建议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增加“夫妻财产知情权”条款,使持有效证明查询对方财产成为可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