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存违规行为,德弘联信私募被监管警示
北京商报·2025-10-13 20:31

监管措施 - 深圳证监局对深圳市德弘联信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刘军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1][4] - 监管措施决定文号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88号,发布日期为2025年10月13日[1][4] 公司违规行为 - 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对部分投资者适当性材料进行必要审核的情形[3] - 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存在未尽谨慎勤勉义务的情形[3] - 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存在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的情形[3] 人员责任 - 刘军辉于2014年9月至2022年9月期间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3] - 刘军辉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未恪守相关行为规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