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多项治理规则调整

公司章程修订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0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修订了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章程修订涉及公司经营宗旨、股份管理、股东与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多方面内容,对公司治理规则进行了一系列调整 [1] 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强调以科技进步为先导,自主创新为根本,通过规范化、专业化运营为公司和股东获取经济效益 [1] - 经营范围涵盖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化妆品及相关产品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等领域 [1] 股份管理规定 - 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目前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16,580,886股,均为普通股 [1] - 公司对股份增减、回购及转让制定了详细规则,如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等方式 [1] - 回购股份需符合特定情形,并按相应程序进行 [1] 股东权利与股东会职责 - 明确了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包括获取股利、参与股东会表决、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以及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 [1]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拥有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多项职权 [1] - 对股东会的召开、提案、表决等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1] 董事会构成与运作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3人(含职工代表董事1人) [2]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工作,并对其权限、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进行了规范 [2] - 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章程和授权履行职责 [2] 高级管理人员与财务制度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任职资格、职责权限及薪酬考核在章程中有明确规定 [2] - 公司需按规定编制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明确公积金的用途 [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也有相应规定 [2] 其他治理与运营规范 - 规定了公司通知的多种形式及送达日期的确定方式,并指定了公告媒体 [2] - 在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以及章程修改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操作流程和规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