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达罚没指标违法,执法绝不是“创收工具”
南方都市报·2025-10-14 05:46

事件概述 - 2025年4月,河南某县行政执法监督局发现全县23个街镇消防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呈现异常整齐化特征,近半年每月处罚案件数量稳定在2-3件,罚款金额集中于2000-2500元区间 [1] - 调查发现,该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微信工作群下达“月度指标”,要求各街镇必须完成“行政处罚不少于2件、罚款金额不少于2000元”的硬性任务,并设置“群接龙打卡+月末通报”的考核要求 [1] 问题根源与影响 - 行政执法行为逻辑发生偏移,从排查隐患、预防火灾转向完成收入指标,可能导致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或对重大风险视而不见 [1] - 着眼于短期利益可能导致风险隐患得不到及时清除,长远看会损害执法权威和政府公信力 [1] - 问题根源在于部分地方对“执法经济”的路径依赖以及监督机制的失灵,将罚没收入视为可支配财源 [3] 纠正措施与制度建设 - 当地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迅速介入,依法出具《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责令纠正错误做法 [2] - 司法部将此案列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彰显中央层面整治执法乱象的决心 [2] - 需强化财政纪律,严格落实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彻底切断执法行为与部门经济利益之间的联系 [3] - 应完善执法考核体系,将执法质量、社会满意度等作为核心指标,取代简单粗暴的数量考核 [3] - 需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鼓励公众举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以形成震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