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公司债券发行批复 -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注册批复 [1] - 本次债券发行申请基于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1] - 证监会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 [1] - 本次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