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 -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10]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通过内部张贴方式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 [2][3][4] - 在公示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 激励对象资格核查意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及职务等信息 [5] - 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被处罚等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7] - 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7] - 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符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8] 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买卖自查 -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采取了保密措施 [10] -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了自查期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9月22日)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的股票买卖情况 [11] - 根据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内,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11] - 结论意见认为,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交易牟利的情形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