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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现金管理操作概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300万元购买上交所国债逆回购品种,该产品已到期,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 - 截至2025年10月1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5] -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除上述未到期部分外,均已按期赎回 [5] 投资授权与额度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4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 - 授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决策权由董事长行使 [4] 投资产品与策略 - 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 - 具体投资产品包括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 [4] - 截至2025年10月14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固定收益型,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 [1][6]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建立了审批与执行相分离的投资审批和执行程序 [2] - 财务部负责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审计部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审计与监督 [2] - 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2] 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 - 该操作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3] - 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性资产”,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