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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与许彪文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债权转让交易核心信息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将其对附件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的主债权及全部权益转让给自然人许彪文 [1] - 债权转让的基准日为2020年11月20日 [2] - 公告要求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新债权人许彪文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担保责任 [1] 转让债权具体细节 - 截至转让基准日2020年11月20日,债权本金为52,806,228.92元 [1] - 截至转让基准日2020年11月20日,债权利息为16,775,255.33元 [1] - 债权本息合计金额为70,087,503.25元 [1] - 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将根据原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计算 [2] 交易参与方与文件 - 债权出让方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 - 债权受让方为自然人许彪文,联系方式为13908186235,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双楠街道大石西路239号 [2] - 本次转让依据双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执行,若公告内容与协议不一致,以协议内容为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