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锦盛新材:宁波立溢拟减持不超300万股,占总股本2%

减持计划公告 - 浙江锦盛新材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2025年10月15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 股东持股与减持详情 - 截至2025年10月15日,宁波立溢持有公司股份25,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75% [2] - 此次计划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2]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 历史承诺与履行条件 - 宁波立溢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减持承诺,限售期满后将依法减持 [3] - 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 - 限售期届满两年后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3] - 减持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3] 计划实施背景与影响 - 宁波立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 - 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