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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等7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将推158项改革举措
南方都市报·2025-10-16 00:01

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批复 - 国家数据局正式函复天津、河北(雄安新区)、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四川等7个地区的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 [1] - 建设方案围绕要素、设施、创新、产业、转型、合作、治理等7方面重点任务,包含158项改革举措开展试点试验 [1] - 国家层面将强化数据、资金、项目等要素和综合性政策支持,推动条件成熟的试点举措转化为全国性政策 [3] 试验区建设工作的核心特点 - 建设工作突出问题导向、长短结合,聚焦破解制约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瓶颈 [3] - 强化系统布局、因地制宜,支持各地立足综合性试验定位开展试点 [3] - 加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形成破解难点堵点卡点的改革动力 [3] 新一轮试验区建设的深化方向 - 更加突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主线,围绕产权登记、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数据流通全环节进行试点 [4] - 更加突出对新质生产力的培育,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从技术攻关到产业发展等关键环节强化试点 [4][5] - 更加突出对经济全方位赋能,通过部署数字新设施扩大投资,拓展数字消费新模式激发需求,深化数字贸易新业态释放活力 [5] 数字经济发展政策组合拳 - 国家数据局正围绕企业、城市、集群、试验区四类关键载体推进形成一整套政策组合拳 [3] - 下一步将推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 [3] - 加快研究制定批次培育数字产业集群政策文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