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泰瑞转债”的公告
公司核心决定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5日审议通过议案,决定不行使“泰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2][10] - 决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并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 [10] - 公司同时承诺,在未来3个月内(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即使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亦不行使提前赎回权 [2][10] 可转债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公司股票在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0月15日期间,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0.595元/股,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9] - 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在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赎回可转债 [6] 可转债发行与转股概况 -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3,780.00万元,债券期限6年 [3] - “泰瑞转债”于2024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自2025年1月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3][4] - 可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8.15元/股,该价格因公司实施2024年权益分派而自2025年6月5日起由8.30元/股调整而来 [4][5] 相关主体持股情况 -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重要主体在本次赎回条件触发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泰瑞转债”的情形 [1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上述主体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泰瑞转债”的计划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