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1] - 修订内容包括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以及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修订[1] - 修订增设一名职工董事及一名独立董事,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公司章程与议事规则调整 - 公司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并相应修订部分治理制度[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 - 修订旨在适应《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容 - 制度草案涵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监督及责任追究等方面[2] - 规定公司应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专户,募集资金须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且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2]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时,须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2]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公司应按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资金,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2]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2] - 制度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公司治理体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