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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实控人拟变更为广州市国资委

交易核心条款 - 广州轻工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东塑集团持有的沧州明珠1.67亿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1] - 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将持有的公司剩余1.6亿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广州轻工,占公司总股本的9.58% [1] - 广州轻工拟通过直接持股联合表决权委托的方式获得沧州明珠19.58%股份表决权 [1] 控制权变更 - 若交易事项最终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东塑集团变为广州轻工 [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于桂亭变更为广州市国资委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