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新房“偷面积”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0-16 21:20

文章核心观点 - 房地产行业存在通过“偷面积”提高得房率的普遍做法,但该做法存在安全隐患并扰乱市场,目前多个重点城市正加强监管以纠偏,引导行业回归“好房子”建设的本质 [1][3][4][17] “偷面积”的定义与常见手法 - “偷面积”指开发商通过钻制度空子,在不改变产权面积的情况下增加使用面积的做法,不具备合规性 [2][3][6] - 常见手法包括将开放式阳台验收后封闭、设计低台凸窗以减半计算飘窗面积、利用超大入户花园、大露台、半地下室等空间来“节省”建筑面积 [2][5][6] - 这些设计使半封闭空间、设备空间等在满足特定条件(如结构层高低于2.2米的地下室、窗台与地面高差不足0.45米的飘窗)下可按1/2计算建筑面积,从而提升得房率 [5][6] 得房率现状与市场影响 - 部分项目宣传得房率超过100%,一线城市有项目超过120%,二三线城市甚至有项目达180%以上,远超普通住宅75%-90%和别墅95%以上的常规标准 [6] - 高得房率成为重要卖点,能优化户型、凸显性价比,其项目销售情况明显优于其他项目,对按旧规建设的新房和二手房形成“降维打击”,导致后者价格出现等比例下降 [8][10] - 片面追求高得房率导致行业出现内卷式竞争,易误导消费者并可能带来安全隐患,违背“好房子”政策初衷 [9] 监管政策与行业纠偏 - 今年以来,广州、北京、上海、成都等多个重点城市发布文件强化审批,对“偷面积”进行整治 [3][11][12][16] - 具体措施包括成都要求“板率”增加值不得超过1.5%、层高误差限制在0.15米以内,并规定阳台等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30%;上海对小于80平方米户型的阳台面积和进深设限;北京收紧了项目报规,导致部分项目得房率下降 [11][12][16] - 新规在封堵“偷面积”空间的同时,部分条款(如成都规定阳台均按1/2纳入容积率计算)比原有规定更宽松,旨在鼓励真正提升居住品质,引导行业向“好房子”的本质回归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