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符合规定的住房租赁企业可享增值税税收优惠
凤凰网·2025-10-17 09:53

政策适用范围 - 政策适用于以自有住房或依法取得经营权的他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且经营范围包含"住房租赁"的企业 [1] - 享受优惠的企业需已按规定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或报送开业信息 [1] - 住房租赁企业增值税征收率由5%降至1.5% [1] - 企事业单位等向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房产税税率由12%降至4% [1] 企业认定标准调整 - 北京市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从原1000套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下调50% [2] - 新标准为持有或经营租赁住房500套或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 [2] - 标准下调旨在扩大税收优惠覆盖面 [2] 认定程序简化 -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每月自动统计企业合同备案及房源信息 [2] - 对符合标准的企业自动认定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并公布 [2] - 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企业直接按项目认定书进行认定 实现"免申即享"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