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六部门联合发布!
金融时报·2025-10-16 17:46
总体目标 - 到2027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建成2800万个充电设施 [1] - 到2027年提供超3亿千瓦公共充电容量以满足超8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1] - 实现充电服务能力翻倍增长 [1] 农村及区域布局 - 到2027年底在尚未建设公共充电站的乡镇行政区至少新增1.4万个直流充电枪以实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全面覆盖 [2] - 除高寒高海拔地区外其他高速公路服务区均应具备充电能力 [3] - 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改建4万个60千瓦以上超快结合充电枪并鼓励建设大功率充电设施 [3] 设施技术升级 - 目前公共充电设施平均功率仅45.5千瓦尚不能有效满足快速补能需求 [2] - 开展交流充电设施服役8年以上老旧设施800伏以下电压平台充电设施的更新改造 [2] - 在重点城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快大功率充电设施规划建设 [2] - 到2027年底全国城市新增160万个直流充电枪其中包括10万个大功率充电枪 [2] 私人充电设施建设 - 新建居住区按规定在固定车位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4] - 既有居住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补充充电设施 [5] - 推广居住区统建统服模式由运营商统一规划建设运维 [5] - 到2027年底打造1000个统建统服试点小区以提升私人充电桩接入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5] 车网互动发展 - 建立协同推进和跟踪评价机制探索市场化车网互动响应模式 [6] - 完善新能源汽车和充换电场站对电网放电的价格机制 [6] - 到2027年底新增双向充放电V2G设施超5000个反向放电量超2000万千瓦时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