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业务启动与机构名单 - 海南证监局公布首批6家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机构名单,包括2家证券公司(金元证券、万和证券)、2家基金公司(汇百川基金、鹏安基金)和2家银行销售机构(兴业银行海口分行、浦发银行海口分行)[1] - 首批名单公布标志着6家机构已完成业务和系统准备,业务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1] - 4家注册地址在海口市的机构(金元证券、万和证券、汇百川基金、鹏安基金)备案类型为“发行机构”,2家银行销售机构(兴业银行海口分行、浦发银行海口分行)备案类型为“销售机构”[1] 机构筹备与申请过程 - 金元证券在细则发布后立即组建专项工作组,由公司主要领导牵头,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制度体系建设、系统开发测试等准备工作并迅速提交申请[2] - 鹏安基金作为海南首家国有控股券商系公募基金,迅速组建投研、合规、风控等部门骨干团队,系统梳理业务架构、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后完成材料提交[2] 获批后业务规划与合作 - 金元证券计划重点开发面向境外投资者的特色资管产品,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国际化资产管理服务[3] - 浦发银行海口分行联合汇百川基金落地业务,产品由汇百川基金设计,投资资金通过浦发银行自贸账户体系实现跨境募集与境内投资的闭环管理[3] - 汇百川基金表示将与销售机构深化合作,依托政策优势为境外投资者提供多元资产配置服务[3] 试点业务规则与规模 - 试点资管产品以人民币计价结算,范围包括风险等级为R1至R4的公募基金、私募资管产品、保险资管产品及其他认可产品[4] - 试点实施规模管理,境外投资者购买产品的资金净流入规模在任何时点不得超过试点总规模上限,初始试点总规模上限设定为100亿元人民币[4] - 该试点业务有利于丰富跨境金融产品供给,为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市场探索新渠道,并吸引境内外资管机构到海南展业[4]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落地,首批6家机构完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