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榜一大哥”正式起诉旺仔小乔,80万元打赏费该如何界定
新浪财经·2025-10-17 17:24

事件概述 - 抖音用户“别难过”起诉主播“旺仔小乔”,要求全额返还打赏款80万元人民币 [1] - 起诉方称,其于2024年10月加入主播粉丝团,因主播承诺“消费升至20级灯牌可添加私人微信”而进行打赏,累计充值80余万元人民币 [1] - 起诉方打赏是基于对添加私人微信、获得签名、线下见面、演唱会门票等的合理期待 [1] 法律争议焦点 - 纠纷核心在于厘清80万元打赏的法律性质,是自愿赠与还是消费行为 [3] - 若认定为消费行为,主播未兑现承诺即构成违约;若按赠与处理,则除非存在欺诈或胁迫,否则难以主张返还 [3] - 当主播明确以添加微信、线下见面等作为打赏激励时,打赏便具备对价属性,可能构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 [3] - 主张返还打赏的一方负有举证义务,需证明主播作出了具体承诺,且打赏行为与承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3] - 主播的承诺能否构成合同内容存在争议,需具备明确性与关联性,模糊性表述可能被认定为社交礼仪而难以构成有效承诺 [4] - 法律上认定欺诈需满足严格要件,包括欺诈故意、欺诈行为、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此作出意思表示,主播未及时兑现承诺不一定构成初始欺骗故意 [4] 行业监管与消费者行为 - 该纠纷暴露出直播行业在承诺兑现、诱导打赏规范等方面存在问题,部分主播为追求经济利益使用夸大承诺和诱导性话术 [4] - 网络服务行为不得损害交易公平,直播行业的承诺兑现需要制度兜底,监管部门可考虑出台细化规定,将此类承诺纳入合同管理范畴 [5] - 平台应强化监管,禁止违规诱导打赏行为 [5] - 消费者面对主播承诺需保持理性,避免冲动盲目打赏,在涉及高额打赏时不应轻信口头承诺,应保留证据并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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